新京报
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达44.9%,随着城市的逐步扩张,城镇建设用地的面积越来越有限。昨日,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把农村一些废弃用地转化为城镇用地的范畴。
统计显示,2007年底,我国城镇人口5.94亿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4.9%,预计未来15年内,城镇化仍将保持年均0.8-1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在这种背景下,将农村一些废弃用地“变废为宝”,转化为城镇用地的范畴,无疑能大大缓解城镇化建设用地紧张局面。 然而,尽管建设部公共治理的思路,站在城乡统筹的大视角,但是,笔者觉得,此项公共政策如果真得出笼,并非是利国利民的善政。究其原因,一方面,城镇用地边界有可能失守。近年来,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出现了“大跃进”式的发展态势,一味地“做大做强”,纷纷争当“国际大都市”、“区域中心城市”。为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很多地方政府牺牲农村农民利益,大规模地圈占良田,出现大量的“三无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由此带来社会矛盾以及不和谐因素逐渐增多。 虽然农村废弃用地算不上耕地,但是地方政府极有可能出于政绩的考量,把农村废弃或疑似废弃用地(原因是现在没有废弃用地准确定义),一股脑地圈起来,供城镇恣意扩张。正因为如此,8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才着重强调了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控制问题。 与此同时,城镇建设用地大有潜力可挖。1999年~2004年,全国城镇建设用地从13000平方公里增加到34000平方公里,其中有41个城市的规模扩大了50%。对600多个城市调查表明,城市人均建设用地达133平方米,而国家规定的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是80平方米~120平方米。世界发达国家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一般是80平方米~100平方米。就目前而言,我国城市土地40%以上属于低效利用,5%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根据专项调查,到2006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的土地近400万亩。 这意味着,起码现在,城镇建设用地根本用不着面向农村挖潜,光城镇闲置和空闲用地,就能基本满足城镇建设的需要,退一步讲,提高城镇土地建设的利益效率,譬如各种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利用效率的充分提高,也是改善目前城镇用地紧张的路径选项。 当然,笔者不赞同农村废弃用地转化为城镇用地范畴,也不代表对农村废弃用地不管不问,撒手不管。笔者以为,对现有农村废弃用地,最为紧要的公共治理思路是,应及时复垦,恢复利用,宜农土地应优先复垦为良田。此外,我们还不妨通过合理规划,发展小城镇,中心村,迁村并点,建设农村多层住宅,整治“空心村”,腾出更多的土地变成大片耕田,以坚守我国18亿亩耕地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