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成都商报 】
都江堰市灾后重建系列政策将于近日出台。在对现代农业及工业集中发展方面,都江堰将推出一系列措施,促进农业与工业的灾后恢复与发展。
企业打广告 符合条件享受补贴
根据都江堰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凡是参与都江堰农业恢复重建、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社会各界、各类社会资本、企业,都将得到支持。都江堰市将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
凡是列入政府灾后重建农业规划的农业产业化项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经政府批准后,优先并保证解决用地,因项目建设需要、地价将参照工业项目用地的最低标准,享受工业项目用地的优惠扶持政策。列入政府农业发展规划的重大农业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将采取先征后返,专款专用,用于项目建设。
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粗加工取得的收益,暂免征企业所得税。被都江堰市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新办农产品加工项目和高科技农产品加工项目的企业,在2011年前纳税的各种税收,由市财政按地方所得全额返还给纳税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在国内外主要媒体上连续进行农产品品牌广告宣传报道的企业,年广告费在50万元以上的,可按广告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企业客户游景区 有望享市民待遇
根据都江堰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业集中发展的意见》,凡是入住都江堰市工业新城、符合都江堰市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都江堰市的机电产业和制造业企业,固定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年缴纳税收在200万元以上的,可按生产项目用地至少7%的比例配套商住用地,其投资额越高、纳税越多的企业,可配套的商住用地将越多,但商住用地配套比例最高不超过15%。
对新办符合工业新城产业发展规划的生产性项目,且每年缴纳税金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从实现产品销售之日起的5年内,其第1、2年纳税的都江堰市财政留成将全额返还企业。
入驻都江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税收解缴关系在都江堰市的生产型企业,解缴税收首次突破1亿元的企业,企业主要经营者将获得一次性60万元的奖励;首次突破50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主要经营者将分别获得4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新办符合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的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到都江堰、青城山景区参观游玩的,享受都江堰市民待遇;对投资当年对都江堰市财政实际贡献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客户到上述景区参观游玩的,按每万元1人的比例给予都江堰市民待遇。